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

林家花園介紹

林家花園簡介:
ㄧ、板橋林家花園〈林本源園邸〉,園林類二級古蹟
二、祖厝部分快200年,園林部份150年左右
三、林家的原籍福建省漳州府龍安縣白石堡,先祖林應寅是個賣油郎,在乾隆43年時,帶長子林平侯來臺,在今新莊市落腳並開設了一間私塾,但不久就歸居家鄉,而長子林平侯則被送到鄭谷的米商,由於他吃苦耐勞,因此米商的老闆有意栽培他,就送他一筆錢,林平侯自己也開了家米商,後來更與竹塹的林紹賢聯合辦理臺灣鹽務,並兼營帆船客運及跟福建做米的批發生意,往來台灣,大陸之間,成了大富商。
  林平侯到了40歲,適逢漳泉械鬥激烈,因此搬到大溪,
並利用淡水河做米鹽生意,也為大溪開闢了新的商業局面,但地處深山,有許多的原住名,又因商業局面、收租之便,應林成祖家族之邀,在板橋另尋良地。道光27年,建弼益館、咸豐3年,建三落大厝並舉家搬入、咸豐5年,建枋橋城,以防泉州人。
  林平侯有五子:國棟、國仁、國華、國英、國芳,其中
【分 別 掌 管 五 記 :〈飲〉 〈水〉 〈本〉 〈思〉 〈源〉】
以國華、國芳表現最為傑出,聯合設立「祭祀公業」,以『本』記及『源』記為名,稱「林本源祭祀公業」,所以林本源這個名字就是這樣來的。
  當林家傳到了林維讓、林維源〈國華之子〉這一代時,林家達到了全盛時期,年收租40萬石,地跨臺北、桃園、宜蘭三地,擁兵數百名,漳泉械鬥時更能召兵數千名,使清廷不得在光緒年間林維源為「臺灣墾務大臣」,承認林家的勢力。
  林維讓、林維源為了平息漳泉械鬥,在同治2年建文昌寺,並創立「大觀學社」,又於同治12年創立「大觀義學」〈後改名為『大觀書社』〉,教育漳泉二州弟子,化干戈為玉帛。
  光緒5年,林家覺得三落大厝不夠使用,因此建造五落大厝,於光緒14年完工。林家為了尋求林泉之樂,在光緒14年至光緒19年,費銀50萬兩,在住宅旁興建五千五百坪私人園林─林本源庭園〈現名『林家花園』,又名『板橋別墅』〉。隔年甲午戰爭,清廷戰敗,簽訂馬關條約,將臺灣割讓給日本,林維讓不願受異族統治,內渡廈門不歸。
  日據時期,林家曾於光緒29年在園中舉辦「園遊會」。日本人為慶祝使政40年,在此辦理「博覽會」。光復初期,花園仍可維持原來原貌,民國38年,一時人口大增,毫無居住之地,林家慷慨將部份花園借出,但20年後,漸漸被摧毀。民國61年,林家將部份花園捐出,並由臺北縣政府與住戶協調,民國65年獲拆遷125戶,林家子孫林柏壽先生捐款1300多萬元作為拆遷補償費。民國65年至71年間,林家花園被人竊取建物,花園已殘破不堪,終於在民國71年10月31日開工整修,民國75年12月完工,並於民國76年元旦正式開放,供名眾參觀。

交通資料
1. 搭乘北市聯營公車310、307、245等班車,或搭往三峽.迴
 龍的台北客運班車,在北門街站,林家花園站或板橋火車站前下車即
 可。
2. 若在北門街站下車,下車後前走30公尺,左轉西門街循行可抵;如
 果坐車到板橋車站,沿府中路前行,右轉文昌街後,續行可抵花園大
 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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